关于开展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各中心成技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审行发〔2014〕22号)、《遂昌县审计局对全县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的要求,遂昌县教育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全县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本次专项审计采用先自查,再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审计的方式,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各中心成技校。
二、自查内容:2014年度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车购置维修、因公出国(境)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
三、自查要求:
(一)本次审计自查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委相关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校要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做好自查工作。
(二)请各填报单位认真学习《公务支出自查表(审计)填报说明》,对“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经费等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认真自查,做到自查与审计结果相一致。
(三)抓好自查整改工作,边查边改,切实整改到位,建章立制,落实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报送要求。各校要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自查结果负责,完成自查后,在1月22日前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自查表(审计)》一份(A4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报县教育局纪检室。电子表格可优盘拷贝或者邮箱报送,邮箱地址:scxlw@163.com
联系人:徐昕 联系电话:8130110
附件:公务支出自查表(审计)填报说明/{PE.SiteConfig.uploaddir/}/Class42/2015/1/201501161418457600.doc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自查表(审计)/{PE.SiteConfig.uploaddir/}/Class42/2015/1/201501161418555229.xls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