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4〕13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省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现将复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26日至2月3日。各幼儿园复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评幼儿园名单
实验幼儿园、育才幼儿园、金岸小学幼儿园、焦滩乡中心幼儿园、垵口乡中心幼儿园、龙洋乡中心幼儿园、西畈乡中心幼儿园
三、复评程序
1.举行复评汇报会,听取幼儿园自查自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园容园貌和各项办园设施;
3.核查档案材料,与教师、班子领导个别访谈,随机电访家长代表;
4.一日活动跟踪巡查,观察师幼活动情况;
5.汇总讨论并反馈意见。
四、复评要求
1. 接受复评的幼儿园要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总结近两年来幼儿园发展情况及首次等级评估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2.幼儿园需提供:
(1)自查自评报告及《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一式四份;
(2)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三级幼儿园)》要求,将2013、2014学年度档案分类组建台帐 ;
(3)本学期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名册及通讯录;
(4)本学期一日活动时间表、全体教师备课本、教科研活动记录本、教师学习培训笔记等。
3.复评期间,幼儿园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