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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12-08 字体:

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丽水市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师〔201413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遂昌县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校(单位)要有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先由名优教师本人对照《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实施办法》(丽教师〔201473号),进行自评,打出自评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相关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再由县教育局组成考核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征求学校和教师意见,认定考核分。

二、考核对象为“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高、市名师、市学科(德育)带头人、市教坛(德育)新秀”五大类。调出和借用外单位的名优教师不列入考核。同时具有几种名优教师称号的取高一级名优教师称号进行考核。

三、市教坛(德育)新秀由县教育局考核(自愿参加原则),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坛(德育)新秀是评选高一级市名优教师的基础,如果没有参加这次考核就自动失去这一资格。市教坛(德育)新秀的考核只要求上交《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和《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不必出具相关佐证材料。

四、20141219日前将1.《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的纸质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郭昌华;2.《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通过办公助手发给人事科郭昌华。

 

附件:1.《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实施办法》(丽教师〔201473号)

      2.《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

      3.《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

      4.2013年参加考核人员汇总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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