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工会文件
遂教工(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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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掌握特困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教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关于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我县困难教职工补助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按照2011年3月25日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理事会议修改通过的《关于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规定》执行。
1、会员大病住院补助:凡互济会会员在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因病住院,医药费自付金额在3000元(含个人医保卡自付)以上者,均可填报《遂昌县互助互济会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助申请表》,并附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结算单》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收费收据(原始凭证)。
2、会员特殊困难补助:(1)申报的基本条件:①教职工家庭人口多,负担重,生活水平明显低下,人均收入低于648元/月的;②教职工家庭因遭天灾人祸造成特殊困难;③教职工本人或有赡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患重病或慢性病等造成特殊困难。可填报《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逐项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几点要求:
1、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做到填表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实事求是。
2、要求各工会在2015年1月4日前统一将二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签署意见,上报县教职工互济会办公室,逾期由各单位负责处理。
3、各基层教育工会对此项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请一并上报。
三、县教职工互济会办公室对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助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逐个审核后,提交互济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特殊困难补助情况将在遂昌教育工会网上公示一周。
附件:1、遂昌县教职工互助互济会会员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助申请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 教育 教职工 困难补助 通知
抄送: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党组。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4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