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爱心助学.情系校园“捐助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文件精神,通知学校负责资助的老师于本周五前上报相关表册到基教科蓝淑华老师处。scxjgl@163.com
文件表格下载处:爱心助教捐助活动材料.rar
基教科
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