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二、督查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减负”文件中明确的“六个严格”、“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情况。
2.学生作业量、考试次数和补课控制情况。
3.学生休息睡眠时间、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的保障情况。
4.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分班、班额控制和学籍管理情况。
5.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6.学生教辅材料征订情况。
7.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社团活动情况。
8.小学科专职教师专用情况。
9.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管理使用情况。
10.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教育部认定迎评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形式
1.自查自纠。在9月5日前,各校对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初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校于9月15日前,将每个年级(1)班的课程表、校长的课程表、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班额统计表、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表、小学科(学前)专职教师专用情况和专用教室配置调查表等报督导室一份备案。
2.明查暗访。县教育督导室会同基教科等相关科室将在九到十月份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
三、结果运用
县教育局将明查暗访的情况向全县中小学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14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估考核,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点击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表及班额统计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