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遂昌县学校粮油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教发[2013]88号),2014学年,全县中小学(包括中心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食堂粮油通过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预中标公示,2014年8月28日, 发布了《2014学年遂昌县学校粮油协议供货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三家公司为中标单位。为保障学校安全、平稳的获取服务,现将有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遂昌汇通食品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33.54% 报价10.5元/升 面粉:23.81% 报价1.6元/斤
大米:30.36% 报价1.95元/斤
中标单位: 遂昌菜篮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15.94% 报价11.6元/升
面粉:11.90% 报价1.85元/斤
大米:21.78% 报价2.19元/斤
中标单位: 遂昌县钱瓯原生态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20% 报价11.6元/升
面粉:15.20% 报价1.78元/斤
大米:17.40% 报价2.27元/斤
二、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县学校分为4个片区,县城片区建议由学校通过对三家产品进行轮流试用,比质比优,自主选择供应商;其他3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从中标商统一选择供应商,中标商可协商认定片区供货,如协商不成,由学校选择供应商,若出现某中标商无故不供货的情况,教育局将相应取消其县城片学校的供货资格。各校分别与供应商签订1年的供货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内容),签订后的合同报送二份到教育局备案。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学校要重视统一采购工作,做好采购的验收、索证索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样品的品牌、包装、数量、质量一致(大米样品将由学校会计带回)。学校一经发现质量下降,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并重新供货,或是更换供应商。
附件:粮油采购供货合同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