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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4学年遂昌县学校粮油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jck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8-28 字体:

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遂教发[2013]88号),2014学年,全县中小学(包括中心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食堂粮油通过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预中标公示,2014828日, 发布了《2014学年遂昌县学校粮油协议供货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三家公司为中标单位。为保障学校安全、平稳的获取服务,现将有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遂昌汇通食品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33.54%  报价10.5/             面粉:23.81%  报价1.6/    

大米:30.36%    报价1.95/

中标单位: 遂昌菜篮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15.94%  报价11.6/     

面粉:11.90%   报价1.85/

   大米:21.78%     报价2.19/

中标单位: 遂昌县钱瓯原生态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下浮率: 食用油:20%     报价11.6/     

面粉:15.20%   报价1.78/

大米:17.40%     报价2.27/

二、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县学校分为4个片区,县城片区建议由学校通过对三家产品进行轮流试用,比质比优,自主选择供应商;其他3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从中标商统一选择供应商,中标商可协商认定片区供货,如协商不成,由学校选择供应商,若出现某中标商无故不供货的情况,教育局将相应取消其县城片学校的供货资格。各校分别与供应商签订1年的供货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内容),签订后的合同报送二份到教育局备案。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学校要重视统一采购工作,做好采购的验收、索证索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样品的品牌、包装、数量、质量一致(大米样品将由学校会计带回)。学校一经发现质量下降,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并重新供货,或是更换供应商。

 附件:粮油采购供货合同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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