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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奖”等奖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8-12 字体:

全县中小学(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丽水市功勋教师奖”等奖项的通知》(丽政发〔201448号)精神,现将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奖”、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程序

“丽水市功勋教师奖”、“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执行。

二、申报指标

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奖”,我县可向市教育局推荐2名,各校可把符合条件的人选都推荐上来,以一线教师为主,推荐时要确保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我县可向市教育局推荐2名,各校如果觉得有人选先不要通知他本人,用电话把姓名报给人事科,然后由县教育局确定,若无人选,可不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201481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一)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

1.《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5份及电子稿。

2.《第一届丽水市功勋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稿。

3.《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一式5份。

4.先进事迹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2000字以上,并附上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5.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

1.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5份及电子稿。

2.2014年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

4)一式1份及电子稿。

3.《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一式5份。

以上材料中,所需提供的电子稿,可附U盘或用办公助手发送。

联系人:遂昌县教育局郭昌华,联系电话:8122601  

附件:市局文件及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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