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送审论文的通知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申报副研究员者,需要提交任现职以来,与本岗位工作相关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两篇。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市地级评选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
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所有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认可。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录用稿不予认可。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二级学会颁发。
申报中小学高级职务(中学高级、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小中高、副研究员)的送审论文(纸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复印件隐去单位、姓名;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发表复印件一份;论文电子稿,文件名命名规范:“学段学科_县市区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doc”,论文电子稿中隐去单位、姓名),请于7月5日前由学校统一送交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二),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和论文电子稿通过办公助手发送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