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师〔2014〕88号)文件精神,我县可推荐市优秀教师3人、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绿叶奖1人。在此基础上推荐省优秀教师中小学师德楷模2人,省春蚕奖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教师、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师〔2014〕88号)以及文件中提到的相关文件(去网上搜索),充分了解各类先进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鼓励教师、教育工作者踊跃报名参评,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教师、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有意参加浙江省优秀教师中小学师德楷模或“省春蚕奖”评选的教师,要同时填写市优秀教师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及推荐人选汇总表。省“绿叶奖”推荐范围为县、街道、乡镇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各校推荐人选时按本校教职工人数进行推荐,5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人, 51-100人的学校可推荐2人,101人以上的学校可推荐3人。县教育局在各校推荐上来的人选中,择优推荐省、市级先进人选,没有向上一级推荐的全部作为县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外地区派往我县支教的教师直接确定为县优秀教师,相关学校把他们的姓名和原工作单位报上来就可以了。
四、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单位张榜公示。
五、申报材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严格按照(丽教师〔2014〕88号)文件和相关的文件及办法执行。
六、各类先进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6月24日前上报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二),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发给郭昌华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