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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新招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6-1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2013年新招教师见习期将满,为了做好新招教师的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的对象:1、当时不具备转正定级条件现在已具备转正定级条件的人员,22013年新招教师(包括校园招聘)、会计、校医等人员。

注:新教师转正定级人员必须是非农业户口。

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1、当时不具备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现在已具备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2、专科毕业工作满三年(包括招聘前的工龄,但须经人事部门确定)、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

注: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县职改办报市职改部门确认,相关事宜请直接与县职改办联系,联系电话:8129226642958,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须发一份电子稿给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三、转正定级人员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学校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名册表》(上交电子稿)。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学校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上交电子稿)

电子稿用办公助手发送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五、上交上述纸质材料时还需提供: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转正定级人员要提供非农业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单位签字盖章),

4、补办了工龄确定的人员要提供人事局确定工龄批复复印件1份,

5、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教师还要提供:①《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综合评价表》1份、②2寸正面脱帽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③县城学校教师须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化设计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六、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交县教育局计财科)。材料、评审费等由学校统一收齐,并于620日前上交。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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