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6-03 字体:

遂教发〔20140058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1 54 号)精神,为切实推进和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监测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制学校。

二、测试对象。义务教育4-5年级、7-8年级学生。待条件成熟逐步扩大到高中阶段学生。

三、测试时间:2014620

四、测试办法:由县教育局提前2-3天确定被测试的班级,学校提供被测试班级学生名册。被测试班级的学生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外(提供有效证明),均需参加测试。

五、测试内容: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的发展水平为主。

六、监测组织

1.教育局成立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遂昌县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方案,统筹协调全县监测工作。由遂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遂昌县教研室制定测试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指导各校的相关业务工作。

2.县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学校抽调人员在统一时间,对各校进行测评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测试工作小组。

七、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是我县素质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应结合实际开展研究,认真落实艺术教育课程目标,推进我县艺术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八、其它具体要求另见补充通知。

  附件:

1.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音乐监测参考内容

2.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美术监测参考内容

遂昌县教育局

2014527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