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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教研室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5-22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教育质量。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440)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本次开发内容为适用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的微课程资源,分为学科指导类和兴趣拓展类两大类。学科指导类微课程主要是辅助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帮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突破学科学习重难点的微课程;兴趣拓展类微课程是指除学科教学以外的、其他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技能提升为主要目的微课程。

微课程开发应用根据教学内容及学习者不同,灵活、合理选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开发,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试行)》。

2.请各校能积极参加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3分钟以内的微视频样例)530日前上交至遂昌县电教馆。

3.具体事项参照文件通知(附件),或与联系人联系。

3.联系人:纪旭耀 05788123625

          叶增喜05788124809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440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

根据省教育厅2014年度为民办十方面实事要求,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引导基础教育育人模式转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参加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研究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团队及教育资源开发企业。其中以基础教育段学校为主。

二、活动时间

20145191015日。

三、开发内容及要求

本次开发内容为适用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的微课程资源,分为学科指导类和兴趣拓展类两大类。学科指导类微课程主要是辅助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帮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突破学科学习重难点的微课程;兴趣拓展类微课程是指除学科教学以外的、其他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技能提升为主要目的微课程。

微课程开发应用根据教学内容及学习者不同,灵活、合理选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开发,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

四、工作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合省教研室共同负责本次活动组织、指导和省级验收工作,提供网络平台支撑和经费资助。各市由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联合教研室负责本地区微课程选题推荐、开发团队组建、业务培训与指导、课程组织开发及评审验收工作,各地教研室要重点参与指导微课程选题设计及评审验收工作。本次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选题申报

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联合教研室共同开展活动组织及选题申报工作。高校及教育资源开发企业可直接向省教育技术中心进行选题申报。已入选2013年浙江省高校微课程定制开发入围选题的微课程,无需再次申报。

各单位请于201465日前将选题汇总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高校和企业选题每个单位不超过10门,各市选题报送数量具体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各市分配表》(附件3)。

(二)开发培训

活动主办方将针对本次微课程开发活动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培训,以提升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水平。各地须在省级培训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全体开发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三)课程开发

活动主办方将对申报选题进行审核,遴选优质选题并进一步明确课程开发要求,由各市组织选题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开发。

(四)课程验收

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联合教研室根据《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评价指标》(附件2)对已完成开发的微课程进行先期验收。经验收通过的微课程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于20141015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高校及企业开发的微课程同时直接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开发的微课程进行统一验收。

(五)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微课程作品通过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发布,免费供全省教师、学生使用,并择优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六)经费支付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按“基本建设费+应用激励费”的模式进行支付。对于通过省级验收的微课程支付基本建设费并根据各门微课程的网络应用和用户评价情况支付不同等次的应用激励费。

五、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微课程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及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作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2.作者在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活动,所有作品面向全省师生免费开放。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活动或资源交流。

3.活动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选题申报时须提交《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附件4)和《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格式各1份。每门微课程申报需同时报送3分钟以内的微视频样例。

2.微课程须统一刻录DVD光盘。光盘用文件袋装好,并在封面上标注上报单位名称。光盘中电子申报表内信息容需与纸质申报表一致。

3.报送地址: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15室);邮编310012;联系人:陈瑛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27718Email:chenying@zjedu.org

附件:1.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试行)

              2.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评价指标

              3.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各市分配表

              4.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表

              5.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2014年5月16

 

附件1

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

(试行)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微课程开发,提升我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共享与应用,特制定本规范。

一、微课程概念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是指针对某一知识或主题、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程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

二、微课程资源要素

本次开发微课程应包括微视频、微教案、微练习、学习任务单及知识结构图及学习指导等资源要素。

1.微视频

微视频是微课程的主要载体,每个微视频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并重点解决一个问题,而微视频之间则由内在知识体系关联,紧紧围绕选题系统化设计开发。每个微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fLVMPG格式(同时提供)。

其中学科指导类微课程每门微课程的微视频数量不少于5个,兴趣拓展类微课程每门不少于3个。

2.微练习

微练习主要用于学习者自我评测或引导学习者开展进一步拓展性思考。每一个微视频要求相应设计3个左右练习题,客观题应给出标准答案,主观题应给出评测要点。文件格式:WORD

3.学习任务单

“学习任务单”是由教师设计,用于为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程提供“学什么和怎样学”建议的学习导航,包括学习任务、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建议以及配套学习资源推荐。学习任务单强调任务驱动和问题导向,把学习任务转化为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让学生在问题解决过程中达成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单格式模板请从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首页下载。要求每个的微视频配套设计1个学习任务单。文件格式:WORD

4.知识结构图

“知识结构图”又称“思维导图”,是运用图文并重的技巧,把各级知识的关系用相互隶属与相关的层级图表现出来,把关键词与图像、颜色等建立记忆链接。知识结构图能帮助学生利用记忆、阅读、思维的规律快速而有效地建立知识点之间的关系。每门微课程1个统一的知识结构图。文件格式:WORD或常见图片格式(JPGBMPPNG等)。

三、技术要求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可以采用视频拍摄、屏幕录制、多媒体软件合成或综合运用以上多种方式进行制作,制作完成的微课程应符合网络在线学习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视频要求

全课程图像同步性能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无色闪。课程制作完成后,同时提供FLVMPG两种格式。FLV格式通过网络报送,比特率为500kbpsMPG格式通过光盘报送,比特率与视频源相同为4mbps及以上。

2.声音要求

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无明显起伏,声音与画面同步。

3.分辨率要求

所有微视频分辨率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建议采用16:9模式。

其中,视频制作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720*5764:3)或1280*72016:9)。录屏制作类:参照录制所用电脑的最佳分辨率。多媒体软件合成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800*6001024*7684:3)或者1028×57616:9)。

4.片头片尾要求

每个微视频直接切入教学内容,上报时针对每个微视频提供课程名称、课题、主讲人姓名、单位、制作单位等相关信息WORD文档,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统一添加片头与片尾。

附件2

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课程设计

选题适当

选题针对学科重难点或有价值的学习专题,选题小而精。

设计合理

应围绕学习或教学中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能够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

学习内容

科学正确

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科学性错误。

逻辑清晰

学习内容的组织与编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逻辑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作品规范

结构完整

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知识结构图清晰,能体现导学功能。

材料齐全

微视频、微教案、微练习、知识结构图等要素完备。

技术水平

技术运用合理,视音频清晰,各类文档及图片格式规范,制作精良。

语言规范

语言标准,声音洪亮、有节奏感,语言富有感染力 。

艺术风格

制作精美,具有艺术性。

教学效果

形式新颖

构思新颖,方法富有创意。

趣味性强

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目标达成

完成设定的学习目标,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和能力的提高。


附件4

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表

 

 

 

微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所属单位(加盖公章)                                   

微课程类别     □学科指导类微课程   □兴趣拓展类微课程 

适用学段/学科                                         

申报日期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一四 年 五 月

 

 

 

 

 

 

 

一、本申报表由项目申报单位据实填写,填写时请勿漏项。

二、每份申报表只用于申报一个主题的“微课程”建设,若同时申报多个主题的资源建设方案,需上报多个申报书。

三、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说明的,请附页说明。

四、本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有效。

   五、本申报表将作为入围作品政府采购资料内容之一,需提供微课程负责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微课程

负责人

 

 

 

 

 

 

 

 

近五年来教学、科研及数字化资源建设相关成果介绍:(200字左右)

 

 

 

 

微课程建设团队成员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称/职务

学科专业

本次承担工作

备注

 

 

 

 

 

 

 

 

 

 

 

 

 

 

 

 

 

 

 

 

 

 

 

 

 

 

 

 

 

 

 

 

 

 

 

 

 

 

 

 

 

 

微课程简介

(介绍选题价值,开发目的、意义,使用说明等,200字以内)

 

 

 

 

 

 

 

 

微课程目录或知识点清单(每个微课视频名称及主要知识点)

 

 

 

 

 

 

 

 

微课程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微课程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附件5

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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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程类别

适用学科

适用学段/年级

微课程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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