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学前教育资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小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上报学前教育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的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范围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以下简称“五类生”)
二、资助办法
符合条件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审核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将申请表、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汇总表于5月15号前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确认。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资助项目为保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
四、加大宣传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将资助政策贯彻到民办幼儿园,以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确保对“五类”贫困生做到应保尽保。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