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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上报学前教育资助的通知

作者:计财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5-12 字体:

各乡镇(街道)小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上报学前教育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的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范围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以下简称“五类生”)

二、资助办法

符合条件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审核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将申请表、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汇总表于515号前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确认。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资助项目为保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

四、加大宣传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将资助政策贯彻到民办幼儿园,以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确保对“五类”贫困生做到应保尽保。

附件: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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