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评选办法》、《关于“钱瓯名师”评选的补充通知》精神,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省、市级名师的评选,对届期内评上省市级名师、教学质量达到相应要求且未享受“钱瓯名师”津贴的人员,从评上省市级名师的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请相关人员如实填报《省、市级名教师补证表》,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以便发放津贴。
遂昌县教育局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省、市级名教师补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