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与使用反馈暨做好迎接市小学实验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县属小学、各乡镇(街道)小学: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科学实验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10月底前教育局项目建设验收使用小组围绕建设、管理、使用方面情况完成对全县各项目学校的全面检查,并通过图片对我县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成果进行了展播,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部分学校在建设、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不足,结合2013年丽水市小学实验教学督查工作要求(市小学科学实验督查时间大概从11月18日开始,采用随机抽取学校进行督查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执行。
1.小学科学实验室水未到位的要抓紧到位。
2.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守则、仪器室规则、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装框上墙(可用泡沫底式简易 牌)。
3.实验室布置规范、整洁,有科学文化氛围。
4.学生分组实验目录装框上墙,按照教学进度完成学生实验报告册上的学生分组实验,并与实验室记载相符合。市督查时要查完成个数及随机抽取学生进行实验。
5. 学生实验报告册要认真批改,有评语、有日期。
6.备课笔记中学生分组实验要单独备课,演示实验或活动要有具体过程。
7.实验室仪器、药品账目完整,登记规范成册。
8.仪器柜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清单。
9.仪器、药品等说明书分类妥善保存,装订成册。
10.要建立《实验通知单》、《实验室日志》《仪器损坏赔偿记录单》制度。
有关参考资料详见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参考资料:
1.实验室管理各种制度和表格.doc(根据所需进行选择及更改设计)
2.丽水市小学实验教学督查评分细则.doc(参考初稿,具体详稿待市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