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 [2013]11号
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
[2013]11号
遂昌县教育局安全科 2013年10月18日
落实防控措施 切实做好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秋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随着天气变化,气温下降,传染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流行性腮腺炎、甲型流感、季节性流感、水痘、风疹等肠道和呼吸道传染病将逐渐进入高发病期。为有效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校要高度重视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秋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各校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记录要详细、完整、规范,并存档;加强学生因病缺勤随访和登记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病情,做好随访记录。
2.各校要每周定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校园、教室、图书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和清理。并定期进行消毒,消毒记录要完整、详细。保持教学和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及时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
3.各校要通过教师例会、国旗下讲话、班会、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秋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常通风、晒衣被、不扎堆”。认真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制度,做好两操一课一活动,增强师生免疫能力。
4.学校要强化传染病报告制度,畅通报告渠道,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若发现传染病症状,要及时向教育局安全科和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加强督查,实行疫情问责制度
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将通报批评,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一、现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传染病
疾病监测发现,近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水痘、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报告病例数有所增加。根据疾病发病特征和往年疫情发展状况,出现病例后一旦防控措施未及时、有效地落实,学校极容易造成暴发、流行。为此全县各学校、幼托机构等重点单位应落实以下几点:
1.加强晨检晚查和缺课查因工作,发现传染病疑似症状应要求病例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短时间内相似症状者异常增多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切实落实病人隔离管理制度,病例应在隔离时限(参照《学校常见传染病返校标准》)满后经校医、保健老师或乡镇卫生院医生核实批准方可返校。
3.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对流通风,每天不少2小时;科学、规范开展场所、物品等消毒工作。
4.积极开展以讲课讲座、广播和视频、黑板报等形式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使师生们了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同时督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基本知识: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特征以成批出现周身性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主,多见于冬春季节,其传染力强,接触疱疹的疱浆或空气飞沫均可传染。人群中儿童普遍易感,10岁以下多见。
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特征为急起高热、头痛、肌痛酸痛、乏力,秋冬季节高发,传染性强,发病率高,主要通过含有病毒的飞沫传播,人群普遍易感。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以腮腺急性肿胀、疼痛并伴有发热和全身不适为特征的传染病,冬春季高发,主要以飞沫传播为主,人群普遍易感,5-9岁发病最高。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是主要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临床特征以结膜高度充血,常见结膜下出血及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为主,多见于夏秋季,各年龄组人群均可发病。主要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极强,易导致流行或暴发。
二、学校、幼托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书
春秋季是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疹、水痘、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托幼机构为易感人群高聚集场所,极易引起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为有效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请各单位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落实晨检晚查和缺课查因制度,一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家长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密切追踪发病学生就诊结果,一旦确诊为呼吸道传染病,应按要求落实隔离处理。
2、所有确诊的呼吸道传染病病人应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间减少或不去公共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隔离期满经校医或保健医生允许方能返校(园)上课。
3、加强教室、寝室的对流通风、消毒(指定专人负责)。每天通风不少于2小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寝室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每15-30㎡使用30W的灯管一支,应距地面2-2.5米,每日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桌椅、玩具、门把手等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注意30分钟左右后应及时用清水擦洗,避免师生皮肤灼伤、物品腐蚀损坏。
4、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嘴巴,使用一次性纸巾擦鼻涕”的良好卫生习惯,勤晾晒被褥,勤换洗衣服。
5、未发病的学生建议自行服用中药或者板蓝根等药物进行预防。
6、有情况时立即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170735
三、学校常见传染病返校标准
1.麻疹:隔离至出疹开始后7天,并发肺炎至疹后14天。
2.风疹:隔离至出疹开始后7天。
3.流行性腮腺炎: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但不得少于肿后9天。
4.水痘:隔离至疱疹完全结痂,但不得少于病后14天。
5.手足口病:所有症状完全消失后7天返校(园)。
6.甲型H1N1流感:体温恢复正常24小时后可返校。
7.季节性流行性感冒:症状完全消失后2天方可返校。
8.流感样病例:症状完全消失后1天方可返校。
9.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立即隔离至主要症状消失,但隔离期不少于14天。
10.细菌性痢疾:隔离治疗至临床症状消失,退热后20天;有条件的地区可于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连续2次(隔天1次)大便培养,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隔离。
11.猩红热:隔离治疗7天或咽拭子连续三次培养阴性。
12.感染性腹泻:一般隔离治疗至症状消失。
13.肺结核:经正规治疗强化期结束,痰涂片连续2次(间隔1周以上)阴性凭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部证明方可返校。
14.甲型肝炎:隔离至病后40天。
15.戊型肝炎:隔离至病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