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研究第一批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与规划项目课题研究的学校,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研究第一批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师〔2013〕141号)文件精神,结合《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研究的通知》(遂教发〔2012〕43号)文件要求,为努力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更加有效地推进项目研究工作,现就我县开展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研究第一批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5日前,召开课题组负责人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邀请课题专家组成员与会指导。
二、各单位务必按照丽教办师〔2013〕141号文件要求,收集研究成果相关的材料,于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并提交到教师进修学校(书面材料交李旭东老师,电子文档发送到lsscsx@163.com)。
三、10月28日前完成县级评审后,推荐优秀研究项目参加市级评审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