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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校(园)方责任险续保工作和职业中专学生实习责任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教馆 文章来源:电教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9-02 字体:

关于做好2013年度校(园)方责任险续保工作和职业中专学生实习责任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2年度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将到期,2013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校(园)方责任险和实习生责任险续保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校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精神,落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工作,有关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保学校:县职业中专、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投保经费: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险保费为8/每人(含“无过失责任险2元”),职业中专学生实习责任险保费为27/每人(含“无过失责任险2元”),职业中专实习生带队老师保费为20/每人。

2、遂昌中学、县职业中专、遂昌育才中学、遂昌育才小学、遂昌王财贵经典诵读学校、各民办幼儿园投保费用学校自付,其他学校的投保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续保时间:201391日零时至201483124时止。

  四、有关续保事项

  1、各校按实填写在校生人数、实习生人数,学生名册、在校人数明细表和学校分类统计表等3类表(见附件),请于201396日前书面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报送电教馆。电子文档发至:zjsceduorg@163.com信箱。

  2、学生名册分班填写,每班一张,辅导小学及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填写,辅导小学单列填写。

  3、逾期没有将在校生、实习生名册上报的学校,届时不能投保,责任由校长承担。   

五、校(园)方责任险续保工作联系电话:8124809  615516 

六、为做好学校风险转移工作,便于今后理赔,如学校有学生出险,请在24小时内拨打95518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同时向电教馆报备。

附件:2013年校方责任险投保统计表(上交电教馆)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20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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