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委成员单位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语委成员单位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语委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丽语[2008]1号)精神,《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语委成员单位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发[2013]57号)要求,经丽水市普通话测试站统筹安排,决定于7月23日至8月3日,在我县举办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测试时间
1.培训日期:7月23日至7月28日(各批次及班级时间安排见附表1)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2.测试日期:7月31日至8月3日(具体测试对象时间安排见附表2)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培训及测试对象
参照遂人社发[2013]57号文件要求已经报名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
三、培训及测试地点
遂昌县妙高小学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及时将培训测试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参训对象,并提前安排好参训对象的工作,确保全体参训对象及时参加培训测试,努力提高普遍话水平等级通过率。
2.全体参训对象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根据安排的培训测试批次、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培训及测试。
3.遵守培训纪律,尊重授课老师,认真听课,积极开展课外训练。
4.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培训场地的一切公共设施。
5.遵守测试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根据测试安排,有序参加测试,不违规、不舞弊。
附表1: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表2: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表3:培训分期分班情况汇总表
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丽水市普通话测试站遂昌测试点
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