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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5-27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1 54 号)精神,我县于2010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县,为切实推进和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制学校。

二、测试对象。义务教育五年级、八年级学生。待条件成熟逐步扩大到高中阶段学生。

三、测试时间:20136月中旬

四、测试内容:按照课程计划标准,测试实施时该上到哪里测到哪里,五年级测试1-5年级内容,八年级测试7-8年级内容。

五、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是我县素质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应结合实际开展研究,认真落实艺术教育课程目标,推进我县艺术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附件: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方案(试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3527

 

附件

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使全县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全面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二、监测依据

监测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等文件。

三、监测目的

1.了解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的总体水平,以及不同区域的差异情况。

2.了解全县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以及影响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3.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监测原则

1.导向性原则。监测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监测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

2.发展性原则。监测工作既关注学生艺术素养水平,也关注艺术课程的开设、教学和管理;既关注艺术教育器材、设备和场地建设,也关注教师配备、教学理念和评价机制,全面分析艺术教育成果、条件、师资等方面的关系。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建议,达到改进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法的目的。

3.多元性原则。在条件许可、测试工作基本成熟的情况下,监测方法除常规的统一测试外,还可采取表现性评价手段,让学生自主选择测试项目,进行质性多元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艺术教育质量。

4.整合性原则。在条件许可、测试工作基本成熟的情况下,既有当前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同时关注学生日常艺术活动记录和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建设情况,促进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

5.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价方式方法。

五、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为主,纯粹知识性内容不作测试要求。

六、监测组织

1.教育局成立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遂昌县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方案,统筹协调全县监测工作。由遂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遂昌县教研室制定测试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指导各校的相关业务工作。

2.县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学校抽调人员在统一时间,对各校进行测评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测试工作小组。

七、监测方式

1.学科测试。主要了解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后相关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的发展水平。

2.测试时间:一般在每年上半年(一般在 5-6 月)进行。

3.测试方式: 一般随机抽测每所学校1-2个班级。

4.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提前通知时间。提前2-3天确定被测试的班级,学校提供被测试班级学生名册。被测试班级的学生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外(提供有效证明),均需参加测试。

5.抽测的具体通知另行制定。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附件:

1.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音乐监测参考内容

2.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美术监测参考内容

 

遂昌县教育局

2013525

 

 

附件1

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音乐测试参考内容

一、音乐欣赏能力

1.能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人声音色,说出常见的演唱形式。

2.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能听辨和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变化或特点。

4.能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

5.能听辨音乐情绪的不同特点,并作简要描述。

6.能通过聆听,初步分辨音乐的体裁与形式。

7.记住一定数量的音乐主题,聆听后能说出曲名。

8.了解有代表性的中国民间音乐、 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等, 聆听后能说出曲名或类型。

二、音乐表现能力

1.能够随琴声视唱简单的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2.能用正确的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具有良好的唱歌习惯。

3.能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演唱,每学年能背唱歌曲26

4.能用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乐器,运用适当的演奏方法进行演奏,每学年能演奏乐曲12首。

5.能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

6.能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实践,或根据音乐进行即兴编创表演活动。

7.能够主动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自信、有表情地进行表演。

 

 

附件2

遂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美术测试参考内容

一、美术欣赏能力

1.认识并记住教材中学过的重要美术家及美术作品。

2.认识并说出美术的主要门类及表现形式。

3.认识并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肌理等基本造型元素。

4.运用常用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写作等方式,欣赏美术作品,表达自己对作品的感受与理解。
    二、美术实践与表现能力

    1.运用描绘、雕塑、 拓印、 拼贴等手段和方法, 创作美术作品,表达情感与思想。

2.运用对称、均衡、重复、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3.能在造型表现活动中,运用简单的绘画构图和透视知识。

4.选择合适的材料与制作方法, 设计和装饰图形与物品, 并做简单的设计说明。

5.运用视觉传达设计的知识,进行标志、招贴、请柬、贺卡、服装等设计。

6.选用易得的材料, 进行简单的工艺制作, 如制作风筝、 陶艺、玩具、挂件等。

7.结合学校或社区活动, 进行美术综合探索活动, 如绘制插图与年表、编写剧本、设计海报、制作道具、布置舞台、设计服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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