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初中部:
根据市、县有关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保质、按时完成今年初中学业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初中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初中学校在报名前做好以下报名准备工作:
(一) 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报名条件、办法、手续等。
(二)设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报名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工作业务,工作细心负责的干部或教师,并应事先组织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三)外省籍在我市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我市学业考试报考,并参加我市高中录取:
1.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
4.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一年及以上(注册有我市学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4月10日前报名结束。
(二)报名地点,县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集体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持毕业学校电子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外市(含外省)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历届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持相关学籍(省内学生须有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材料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个别报名。
五、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往届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毕业证书),外地初中读书回户籍所在地考试的考生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3、外省籍在我市务工人员子女须带上述报名条件(三)相关证明;
4、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丽水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申请优惠加分登记表》(见附表3)或《遂昌县2013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生育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上述两项申请表请学校按需下载,出示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二) 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进行数码摄像。其中在校的特殊生由学校代收。
(三)县招考中心组织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年龄、民族、户籍、应(往)届;
2、是否在不得报考的规定范围之列;
3、是否有冒名顶替;
4、一个学籍只能报考一次;
5、报考手续是否齐全。
六、报名代码、序号
(一)学校代码:7602育才中学 7603三中 7604民族中学 7605金岸中学 7606云峰初中 7607万向中学 7608县招办
(二)报名序号用八位阿拉伯数表示,第一至第四位为报名点代码,第五至第八位为顺序号。
附件1 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考务工作进程
附件2 2013年中考报名操作简介
附件3 丽水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申请优惠加分登记表
高中段学校招生申请优惠加分项目和标准
附件4 遂昌县2013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生育优惠加分申请表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点击下载:
附件2:2013年中考报名操作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