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德育安全教育与管理,总结提升德育安全工作经验,提高我县中小学德育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对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德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对 “星级平安校园”进行复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组:
组 长:雷永春
副组长:肖 飞 龚笑容
组 员:李卫文 苏观雄 周 玮 翁清林 部分学校分管校长
二、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24日开始,按先乡镇学校、再城区学校的顺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提前一天电话通知。
三、准备材料:
1.书面汇报材料(12月24日前完成)内容包括工作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效果和成绩、特色、存在问题等(考核时交一份给考核组)。
2.根据《2012学年第一学期遂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表》、《浙江省中小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丽水市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进行逐项自查,将台账材料按考核评估表的“序号”顺序整理,并编上号。
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将结合平安校园复评一并进行,不再要求另行做台帐考核;省三级以上的幼儿园都要申报“平安校园”评审;“平安校园”复评、申报要求按《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遂教发[ 2012 ]113号)文件执行。
4.《2012学年第一学期遂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表》、《浙江省中小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遂昌县“平安校园”考评(复查)表》、《丽水市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考核时交考核组一份(各校必须在接受考核前填写好自评分并盖好公章)。
5. 2012年十佳校园评估与学校德育安全考核同时进行,如果有与德育安全考核重复的评估项目,可共用台帐资料。
6.严禁考核前突击搞台账应付,加重教师负担,影响正常教育秩序。
四、考核程序:
1.看:看学校环境、校园文化、设施设备等。
2.访:访问师生、部门或问卷调查。
3.查:查资料。
4.听:听汇报,突出重点和特色,限在15分钟以内。
5.反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反馈,提出建议。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