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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事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12-10 字体:

 

各相关人员:

为及时办理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获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统一办理。

2.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需分别填写《采集表》(EXCEL表格,请不要随意增减表格栏目和更改表格属性),还需拍照办证用电子照片。

3.电子照片采集要求:

①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

③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大小必须为20K以内。

4.评审通过时间、公布文号由市人事劳动局统一填写。采集单位和上报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填写遂昌县教育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填写丽水市教育局。

5. 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采集的信息请直接报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091221),援疆老师和申报小中高职称的人员也要采集信息上报。

6.《采集表》和电子照片的电子稿请通过办公助手于20121221日前发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附: 1. (高级)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采集表   

    2. (中级)丽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   

3. 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采集表使用帮助

                                 遂昌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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