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为及时办理201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获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统一办理。
2.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需分别填写《采集表》(EXCEL表格,请不要随意增减表格栏目和更改表格属性),还需拍照办证用电子照片。
3.电子照片采集要求:
①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
③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大小必须为20K以内。
4.评审通过时间、公布文号由市人事劳动局统一填写。采集单位和上报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填写遂昌县教育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填写丽水市教育局。
5. 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采集的信息请直接报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091221),援疆老师和申报小中高职称的人员也要采集信息上报。
6.《采集表》和电子照片的电子稿请通过办公助手于2012年12月21日前发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