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配合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和专业教室建设项目计划的紧急通知
县属初中、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配合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和专业教室建设项目计划的函》要求,请各校填报附件中的表格并于11月7日中午12点以前,将附件通过办公助手用离线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教育局电教馆叶增喜老师,联系电话:646385,8124809。(最下方省文件中的附件不需再填报)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配合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和专业教室建设项目计划的函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上级部门意见,拟在2012年底前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建设一批实验室和音体美专业教室(重点是初中和小学科学实验室),为做好项目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严格对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理清实验室和音体美专业教室现状和缺口情况(含更新),以县为单位填写信息调查表(附件1),数据要求明细到校。
二、项目经费拟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经费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对市县的二类六档分类法安排补助,其中对财政转移支付系数为0.9和1.0的地区补助60%,系数为0.6和0.8的地区补助50%,系数为0.2和0.4的地区补助40%。
三、项目受益学校和补助经费由各地自愿申报(数量暂不受限),请以县为单位填写项目意向表(附件2)。
四、请各地同时填报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班级多媒体调查表。
五、请各设区市汇总所辖县(市、区)有关表格,于11月7日17时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胡小杰,联系电话:0571-87880809,13588004090,电子邮箱:zj87880810@gmail.com。
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室和专业教室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