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成技校:
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为加强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建设,决定开展2013年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2013年申报(包括首次确认、转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实验系列)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考核实施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组织形式: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均要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已报名结束),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由各校自行组织。
2、考核方式:由各级组织单位聘任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深入申报对象所在学校进行随堂听课。申报者按申报学科教学进度上课,不得借班上课。课后对所教班级学生和学科教研组教师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听课情况与问卷情况作出评审对象课堂教学能力综合评价。
三、考核评定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按比例划定A、B、C、D四个等级,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教学能力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者将发给成绩单,有效期2年(2013年-2014年)。
四、其它事项
1、2012年发放的“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成绩单”有效期至2013年,这部分对象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参加2013年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2、各校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2013年符合评审中级和初级(包括首次确认、转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填报《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报名表》用办公助手发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