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精神和《丽水市幼儿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省一、二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函》的通知,经研究,我县2012年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请各幼儿园对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积极申报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中心园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情况以电话形式初报基教科。联系人:李卫文,联系电话:559611。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