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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6-25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单位)、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中心成技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2123号)文件精神,我县将推荐市级以上各类先进人选18人,同时评选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县优秀班主任各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教师、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2123号)和 《丽水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丽教人〔201095号),充分了解各类先进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鼓励教师、教育工作者踊跃报名参评,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教师、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教师、教育工作者要紧扣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并按先进类别进行报名,申报人只能报一个类别。50人以下的学校(单位)可推荐2人, 51-100人的学校(单位)可推荐3人,101人以上的学校(单位)可推荐4人,中心成技校以县为单位可推荐1人。外地区派往我县支教的教师直接确定为县优秀教师,有这类人员的学校在上报材料时一起上报。

三、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单位张榜公示5天。

四、申报材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严格按照(丽教人〔2012123号)文件和丽教人〔201095号)办法执行。

五、各类先进推荐材料请于2012628日前上报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二),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发给郭昌华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2123号)

2《丽水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丽教人〔201095号)

32012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的附件1-14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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