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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5-2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中心成技校:

根据丽教人2012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县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中包括首次确认、转评人员及申报教育管理、实验等系列人员)。去年已取得《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范围 

普教系列: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职教系列: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其他系列:考试范围见附件。

三、考核实施

1、上课能力考核。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均要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申报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由学校组织实施。

2、笔试。申报高级(含小中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于201276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申报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于201276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遂昌三中。

笔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面试。申报高级(含小中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的面试于201281517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评定

笔试、面试各100分。面试按比例划定ABCD四个等级,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教学能力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笔试、面试合格者分别发给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2012年~2013年)。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改报和补报。请各校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教职工,认真落实好个人报名和学校核对两个环节,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2、各校要加强教师考风考纪的教育,若有违规舞弊行为,将按丽教人[2003]60号文件严肃处理;

3、考核培训费每人40元,由学校收齐后于531日前交教育局计财科;

4、各校于2012531日前将《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高级)报名人数汇总表》(见附件5)、《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中、初级)报名人数、试卷征订汇总表》(见附件6)、《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报名表》(见附件7)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二),并同时以Excel格式用办公助手发离线文件给雷冠桂老师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一二年五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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