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丽水市和市本级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中小学、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丽水市和市本级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校,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于5月20日前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县联评。上报时需报材料。(材料上报:候选人需填写《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表内需填写4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相关表格和模板到丽水教育网(http:// www.zjlsedu.org )“公示公告”栏目(点击下载:/UploadFiles/JYGH2/2012/5/201205101728449664.doc)。县教育工会联评后,于5月31日之前推荐二名教师参加市教育工会联评。
附件:
关于开展丽水市和市本级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2年5月15日
关于开展丽水市和市本级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丽教工〔201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丽水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展示全市优秀青年教师风采,表彰一批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奉献精神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发挥优秀青年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和市本级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在近5年内获得县级教坛新秀以上奖项。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撰写并发表教研论文、论著。
5.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选阶段(2012年5月30日前)
1.申报、推选阶段: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考核,推选候选人。各县(市、区)和市直推荐参加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市直基层工会原则上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
2.材料上报:候选人需填写《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和《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表内需填写4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相关表格和模板到丽水教育网(http:// www.zjlsedu.org )“公示公告”栏目(点击下载:/UploadFiles/JYGH2/2012/5/201205101728449664.doc)。各县(市、区)教育工会于5月31日之前将《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电子稿,市直基层工会于5月28日之前将《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电子稿(登记表上照片要求: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报送市教育工会,电子邮箱:lssjygh@163.com;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于报送市教育工会(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信封上标注“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或“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字样)。市教育工会联系电话:2202305,联系人:陈守英。
(二)评选阶段(2012年6月上旬)
市教育工会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集体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丽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最终评选出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和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
(三)颁奖表彰(2012年9月10日左右)
市教育工会将从获得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的教师中推荐3人,参加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从获得市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的教师中,推荐4人参加省级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在教师节期间,举行颁奖典礼,进行集中表彰。
丽水市十佳青年教师和丽水市本级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丽水市教育工会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