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县幼儿教师专项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了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市幼儿教师专项技能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举办全县幼儿教师专项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对象
全县在职幼儿园教师。
二、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器乐
演奏一首自选曲目,乐器不限,时间限5分钟之内;现场钢琴弹奏指定曲目一首。
要求:演奏方法正确;弹奏准确、流畅;准确把握音乐风格,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
(二)声乐
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类型不限,时间限5分钟之内,歌曲伴奏自备(U盘);现场清唱指定曲目一首。
要求:演唱完整、连贯,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演唱水平。
(三)舞蹈
自备一个舞蹈,类型不限,时间限5分钟之内,舞曲伴奏自备(U盘);根据现场指定曲目即兴创编儿童舞蹈。
要求:动作符合舞曲性质,编排合理,情趣盎然,协调优美;表演进入角色,富有情感;动作与音乐协调一致,自然流畅。
(四)绘画
自选题材,现场作画一幅,材料、作画工具等自备;现场命题作画,根据主题创作儿童画一幅,除素描纸外,其他作画工具自备。作画时间共2小时。
要求:主题突出,体现时代性和艺术性;构图新颖,有创意;色彩协调,色调统一、丰富;布局合理,画面丰满、优美。
(五)演讲
以“做一个幸福的幼儿园老师”为主题,时间限8分钟以内;有表情讲述现场指定故事一个。
要求:脱稿演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普通话标准;表述清楚、流畅;有恰当的体态及表情,有感染力。
三、比赛程序
(一)第一轮初赛:示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育才幼儿园独立组织初赛,其他幼儿园以乡镇为单位举行初赛。
(二)第二轮决赛:示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妙高、云峰、石练、大柘中心每个单项择优选送1人,其余乡镇根据实际总数选送2-3人参加县级比赛。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轮初赛全县统一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5月20日。各乡镇自行安排。
(二)第二轮决赛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5月27日,5月26日上午8:00参赛人员到示范幼儿园报到。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比赛活动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单项奖若干名。
(二)比赛结果将纳入中心幼儿园的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于5月21日前将决赛名单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基教科李老师处,电子邮箱:759274568@qq.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
幼儿教师专项技能比赛决赛名单
乡镇 幼儿园 联系电话
项目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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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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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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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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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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