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语委办公室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丽语办〔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大赛。
学生数在200及以下的学校选送优秀作品2-3件,学生数在200至800的学校选送优秀作品3-5件,学生数在800以上的学校选送优秀作品5-8件,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并将参赛作品目录(见附件3)发至电子邮箱: jjksgx@126.com 。县教育局将择优选送优秀作品40件,参加市级比赛。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
丽水市语委办公室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
丽语办〔2012〕6号
各县(市、区)语委办、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第四届丽水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丽水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含职高、职技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书写作品以中华经典诗文为主,也可以是其他经典文章。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二)作品形式: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小学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1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用规范汉字署上作者姓名,并加盖印章。
(三)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套用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学校名称要用全称,填写“某某少年宫”、“某某培训班”的作品一律不予入选。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四)参赛作品无需装裱。
三、评奖办法
(一)大赛共设4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大赛按4个组别及软笔、硬笔2类书体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视参赛作品数目调整),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三)优秀作品将由市语委办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四、参赛办法
(一)学生自愿报名参赛,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组织初选并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寄送市语委办,每县作品合计一般不超过40件,开发区及市直属学校各不超过10件。
(二)上报作品按硬笔和软笔分类装袋,并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参赛作品目录(见附件3)。作品袋以快件形式寄至或送至丽水市语委办(市教育局语管处);邮编:323000;电话:2202556;报名情况汇总表、目录电子稿发至ls2202556@126.com。作品请勿用包裹的方式邮寄。
(三)作品上报日期截至6月1日,以邮戳为准。主办单位将在6月初组织评比。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校充分认识组织学生参加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推行规范汉字、促进书法教育、传承中华经典的积极作用,认真部署,周密组织,规范操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赛规模,提高作品质量。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赛。本次比赛不收任何报名费、参赛费等。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地各校应做好作品资格和原创的把关工作。严肃比赛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对作者及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三)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印制、出版、宣传获奖作品。
(四)本次大赛由市语委、市教育局主办,市语委办公室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语管处(市语委办公室)。联系人:刘继明;联系电话:2202556。
附件:1.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
2.第四届丽水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3.第四届丽水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目录
4.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