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学生携带自备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安〔2012〕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请有学生携带自备菜的学校于4月27日前将《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摸底调查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教育局基教科。(邮箱: zjscjjk@163.com)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丽教办安〔2012〕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学校:
近年来,随着农村学校的撤扩并,学校集中办学的规模不断扩大,住校学生比例显著增大,而来自边远农村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政府提供的免费营养餐有限,导致我市多数农村住校生携带自备菜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农村学校住校生自备菜因保存条件差、食用时间长、易腐败变质、学生识别保护能力弱等不利因素而潜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学校住校生自备菜管理列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和县(市、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村学校住校生自备菜安全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的调查摸底工作,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于5月2日前将《丽水市中小学学生携带自备菜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2)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于5月2日前将《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摸底调查表》(附件1)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周波,杨伟华;联系电话:2202501、2202550。
电子邮箱:ls2202510@126.com。
附件: 1.学生携带自备菜学校摸底调查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