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教师基本信息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精神,结合浙教师函[2012]15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本次教师基本信息录入,以及对已经录入“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学校及教师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信息录入对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以及此前尚未录入管理平台的中小学(含职业中专,下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和校长。
二、信息更新对象:此前录入过基本信息但信息不完整,不正确或情况已发生变化的各类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情况发生变化系指调入或调出、离职或退休、学历职称职务等发生变化。
三、为便于管理,各乡镇民办幼儿园和实验、新世纪幼儿园单独分配登录账号(登录账号在内部资料交流材料栏中),今后统一使用单独账号录入和更新维护。示范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具有公办教师资格的教师仍按原登录账号(即原有学校登录账号)录入和更新维护。
四、教师的基本信息由学校(园)专门负责人统一录入,教师的登录账号由校(园)负责分配,教师使用本人账号进入平台进行校核。
五、完成时限:4月30日24:00时,届时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服务器将关闭。
教师基本信息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是老师顺利选课的基础,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各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录入工作由中心小学负责,实验、新世纪幼儿园的录入工作分别由实验小学和育才小学负责。各校务必按时完成本次录入和维护工作。
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