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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取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3-27 字体:

关于做好2011年取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12011年取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格证书要报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2、报送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申领人,需报送《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情况信息表》(11份,交人事科办公室二),并提供《浙江省高级资格证书办证基本信息录入表》(EXCEL表格,请不要随意增减表格栏目和更改表格属性)和办证用照片电子稿各1份(发邮件到:gch@zjscedu.org)。

3、照片采集要求:

①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申领人的身份证号码。

③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大小必须为10K以内。

4、各种材料报送时间为331日前。

附:办证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

办证附件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