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育才中小学:
201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网上申报工作开始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本次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各校必须于2012年2月24号前登录省财政教科文网(http://www.czjkw.net/index.asp),增减变动学生信息,并做好教育券和营养餐的确认工作。
二、义务教育学校
教育券只有县城收取住宿费学校的一类贫困生享受(育才中学、三中、民族中学、妙高小学);
营养餐只有住校生和不住校的一类贫困生才能享受,学校在低保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营养餐享受人数不得增加。
本学期新增加的困难学生要填写教育券和营养餐申请表(申报表原则上一学年申报一次),两券享受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申报表和汇总表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2月底前将一般寄宿生享受营养餐的名单上(标准保持不变,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教计财科。
三、普通高中政策以《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1〕123号)和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实行:普通高中在网上只申报16%的国家助学金;学校自行发放的奖助学金名册另外再报。本学期新增加的困难学生要填写教育券和营养餐申请表(申报表原则上一学年申报一次),两券享受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申报表和汇总表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四、本学期开始,省补营养餐标准将大幅提高(具体等省里文件下来后另行通知),各校要合理安排,避免发生前紧后又来不开支的情况,确保期未营养餐基本无结余。每天及时填写网上菜谱的申报。
五、2月底前将一般寄宿生享受营养餐的名单上(标准保持不变,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教计财科。
六、职业中专职高学生
1、请于2月24日之前,在省财政系统中,重新确认教育券;在省财政系统的“营养券”项目中重新确认高三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2、请于3月20日之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本学期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将2012年春季的免学费学生基础名单打印并经学校校长和资助管理人员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存档。助学金名单要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请核对省财政系统和全国中职系统中的在校生人数、困难生人数,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七、各校在完成两券确认工作的同时,及时将学校基本情况录入系统“学校基本情况”。未完成学校基本情况录入的学校将无法申报财政专项资金。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