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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财政局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缴款的通知

作者:遂昌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1-19 字体: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在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乱收费、乱开票等问题的发生,根据《遂昌县财政局关于规范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的通知》(遂财综〔2011〕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春季开始,学校收取款项必须直接缴入统一的指定账户,各校不得收取现金或使用存折等收款。缴款包括学生交费(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幼儿保育费、伙食费、幼儿代管费)及其他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各校根据银行提供的缴款记录,及时填写缴款书,并出具票据。学校如自行收费,未将款项直接缴入指定账户的,将按“小金库”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二、遂昌中学、职业中专、三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示幼等6所学校学生交到指定的建行账户。民族中学学生可在全县各个信用社交入指定的民族中学账户,其他学校(含中心幼儿园)学生直接到当地信用社交入本校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见附件)

    三、各校及时利用校讯通等方式将学生缴费账号和交费方法告知家长,学生及家长到银行交费时填写单据,要求填写账号、学生的学校、班级、姓名和交费金额,届时银行各网点会有相应的公告、提示。由于本次工作时间紧,各校要认真对待,及时将交费账号和方法告知学生,确保学生按时顺利交费。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2年1月19日

学校交费账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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