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中小学:
接市局通知,请各校对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电子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具体做法:把初中毕业班和小学毕业班每位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打印出来,发到学生的手上,拿回家里请家长核对,校管理员把学生核对后要修改的信息在学籍网上修改完整,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各校于12月27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李老师,联系电话:8529611。需要核对的项目和要求如下:
1、以户口簿为准的项目:姓名、学籍主号(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籍省县、户籍镇/街、户籍社区/村、户口类别、籍贯。
2、按实际情况填写的项目:原毕业学校(空白的补上)、政治面貌(小学六年级填写“少先队员”或“无”,初三填写“团员”或“无”)、住宿生(“是”或“否”)、家庭住址(根据实际居住地填写,格式“××区(县)××镇(乡)××街(村/路)××号”,省外学生在前面加“××省”)、家庭电话(固话前面要加区号)、父亲、母亲、监护人、父母/监护人手机。
3、如有错误直接在表格中修改,并在备注栏写上“已核对”三个字并家长签名。
4、各校于12月2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学校教务处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信息表收齐存档备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