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卫发[2011]209号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和幼儿园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灰疫情摸底排查方案》认真组织摸底排查工作,明确责任人,不留死角。
二、认真填写排查表,及时准确上报排查结果(采用零报告制度)。于10月20日前用纸质打印并盖章后,送交至教育局基教科。
1.排查后有相关对象的,要求填报《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灰疫情摸底排查登记表》和《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灰疫情摸底排查表(汇总表)》各一份。
2.排查后没有发现相关对象的,直接填报《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脊灰疫情摸底排查表(汇总表)》一份。
附件1:浙卫发[2011]209号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