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相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9-30 字体: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相关问题的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社会相关人士:

按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部署,我省将于2011年下半年实施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师的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实施细则上级部门尚未下达,考试办法下达后我局会即时上网公告;

已经拥有相关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有效期5)的人员及所有幼儿教师资格申请者按老办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此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请详细参阅《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公告)。

丽水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