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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校(园)方责任险续保工作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教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8-31 字体:

县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度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已到期,2011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校(园)方责任险和实习生责任险续保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保学校:县职业中专、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投保经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险保费为每生每年5元,职业中专学生实习责任险保费为每生每年20元。遂昌中学、县职业中专、遂昌育才中学、遂昌育才小学、王财贵经典诵读学校、各民办幼儿园投保费用由学校自筹,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投保费由县财政拨款支付。

  三、续保时间:自20119112 时至201283112 时止。

  四、有关续保事项

  1、各校按实填写在校生人数、实习生人数,学生名册、在校人数明细表和学校分类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1195日前书面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报电教馆。电子文档发至:zjsceduorg@163.com信箱。

  2、学生名册分班填写,每班一张,村校、乡中心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填写,辅导小学单列填写。

  3、逾期没有将在校生、实习生名册上报的学校,届时不能投保,责任由校长承担。

五、校(园)方责任险续保联系电话:8124809 615516   

六、为做好学校风险转移工作,便于今后理赔,如学校有学生出险,请在24小时内拨打95518报案,同时向电教馆备案。
附件1:2011年校方责任险投保统计表(上交电教馆)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试行工作的通知(供学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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