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教研室关于2011年暑期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
为适应学习型社会,让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教师的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教师研究教材、驾驭教材的能力,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2011年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教学一线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学校中层以上领导)。
二、考试时间
2011年8月26日下午3:00—5:00。
三、考试地点
遂昌三中。
四、考试科目
小 学: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初 中: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科学、历史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幼儿园:幼儿教育
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相同学科采用同一专
业试卷。
五、考试说明
参见遂昌教研网各学科考试说明。
六、组考及其他
1、各学科一律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由教研室统一制卷。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进入考场。
2、各中小学校长为各单位参考教师的组织者,负责本单位教师的交通安全等工作并参加监考。
3、教师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4、按中考要求组考。
七、成绩的使用
1、考试结束后,教研室将每位教师的成绩反馈给学校,为各学校全面评价教师提供参考。
2、年龄在55周岁(195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男老师和50周岁(196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女教师成绩不予以统计。
3、凡符合条件而未参加考试的教师,成绩记0分。
4、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或考试违规的教师,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职务晋升。
5、按档划分成绩,末位的按比例参加学科专业知识培训:
档次 |
参加培训比例 |
30周岁以下 |
30% |
30—40周岁 |
20% |
40—50周岁(女45) |
15% |
男50—55;女45—50 |
10% |
未参加考试和考试违规的教师一并参加学科专业知识培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全县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县教研室,严密组织本次业务考试工作。对组织不力,造成考试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教研室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遂昌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