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丽水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2011年的暑假已经到来,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为了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我们就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诚挚地向大家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
一、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暑期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广大家长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居家玩耍安全事故等的发生,确保孩子健康安全过暑假。
二、培养孩子自护意识,严防染毒及不法侵害。要教育孩子知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冷静处置,防止受到意外侵害。关注孩子交往对象和方式,教育孩子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避免孩子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毒品猛于虎,祸国又殃民,害人更害己。要教育孩子远离毒品,不去经营性娱乐场所,不随便接受陌生人邀请参加娱乐活动,严防误染毒品及身心受到不法侵害。
三、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溺水一直是当前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我市去年因溺水死亡的学生占非正常死亡学生总数的60%。暑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使学生能安全度夏,我们要求孩子做到“五不”,即:1.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到不熟悉且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无人监管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边玩耍戏水;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冒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各位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严格教育并督促孩子遵守“五不”要求。
四、注意交通安全。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跨越护栏或乱闯红灯,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车辆。不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严禁未成年孩子驾驶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辆。
五、注意饮食卫生。夏季是肠道疾病、食物中毒事故多发季节。教育孩子养成不喝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隔餐隔夜剩余饭菜及饮料的习惯;教育孩子若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家长或同伴,以防延误病情处置。
六、注意防暑防雷防地质灾害。夏季气温高,天气炎热,学生最易中暑,又值雷雨台风季节,家长要特别注意孩子外出天气情况,做好防暑防雷防台风相关事宜。
七、确保孩子居家安全。妥善管理好家中各种电器设备,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并让孩子牢记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
八、指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指导孩子有计划地完成暑假作业,认真阅读健康的课外读物,增长见识。加强预防近视教育,避免孩子过度迷恋电视节目、电脑游戏等。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教育孩子不进入电子游戏厅、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未成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九、引导孩子多参加社会实践锻炼。鼓励孩子在学习之余适时参加体育锻炼,做到劳逸结合,有益身心。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素质的全面提高。
十、做好榜样示范。家长要严于律已,为孩子树立表率,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尽量减少应酬,多抽点时间陪陪孩子。要尊重、关心、理解孩子,教育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活动,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尊敬的各位家长,每一个孩子都寄托着美好未来的期盼,孩子的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让我们密切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暑假氛围。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充实的假期!
丽水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