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中心成技校:
根据丽教人〔201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县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中包括首次确认、转评人员及申报教育管理、实验等系列人员)。去年已取得《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范围
普教系列: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职教系列: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其他系列:考试范围见附件。
三、考核实施
1、公开课。凡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需上一堂公开课,由学校组织实施。
2、申报高级(含小中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笔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于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申报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笔试,由县教育组织实施,笔试于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遂昌三中。
笔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晋升高级教师(含小中高)的面试于2011年8月17至19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评定
笔试、面试各100分。面试按比例划定A、B、C、D四个等级,作为职务晋升的教学能力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笔试、面试合格者分别发给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2011年至2012年)。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改报和补报。请各校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教职工,认真落实好个人报名和学校核对两个环节,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2、各校要加强教师考风考纪的教育,若有违规舞弊行为,将按丽教人[2003]60号文件严肃处理;
3、考核培训费每人40元,由学校收齐后于5月31日前交教育局计财科;
4、各校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高级)报名人数汇总表》(见附件5)、《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中、初级)报名人数、试卷征订汇总表》(见附件6)、《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报名表》(见附件7)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二),并同时以Excel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gch@zjscedu.org。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