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遂昌县人民政府公告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遂昌县人民政府公告》(〔2011〕第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公告要求贯彻落实。同时,本周是“防灾减灾宣传周” (5月9日至15日),各校要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好“五个一”活动:一是结合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活动组织一场以“防灾避险”为主题的紧急疏散演练。二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避险基本常识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开展一次包扎救护、心肺复苏(人工呼吸、胸外挤压)等自护自救的基本技能训练。五是运用黑板报、短信平台、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在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上报教育局肖飞老师处。
附件:遂昌县人民政府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遂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公告
〔2011〕第1号
为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防办关于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52号)规定,决定于2011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妙高镇城区,石练镇、云峰镇和大柘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1年5月12日15:00—15:44。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10—15:13为空袭警报;15:20—15:23 为解除警报;15:30—15:33 为防灾警报;15:40—15:44为防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遂昌县妙高镇城区,石练镇、云峰镇和大柘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