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丽水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和“德育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丽水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和“德育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直属学校(单位)、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1〕45号)。
二、程序
1、提名(含自荐)申报。在学校组织发动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有关文件和充分酝酿提名(含自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集体研究确定申报对象。学校正式确定的申报对象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疑义后报县教育局,
2、评审推荐。由县评选推荐委员会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申报对象推荐到市教育局。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上报材料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2011〕45号,其中《2011年丽水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2011年丽水市中小学德育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以电子表格形式);德育名师先进事迹的电子稿(以word的形式),发送到gch@zjscedu.org。
2、上报时间:2011年4月12日前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二)。
附:《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1〕45号)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