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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3-25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丽教师〔2011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上半年遂昌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均可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遂昌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学校提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①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师范类中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须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②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③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④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其它条件: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其中1965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请语文学科的应为二甲及以上);非师范类人员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二、申请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网报时间和步骤

(一)网报时间:201141日至415,逾期将不能进行网报。

(二)网报步骤: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 项,在“登录入口”处填写相关信息,先注册,后登录。

2、阅读申请人必读网上申报协议,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项,点击“下一步”。

3、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点击“下一步”。

4、阅读“确认范围”,选择“现场确认点”,点击“下一步”。

5、阅读 注意事项, 点击“下一步”。

6、填报信息。按“机构信息”板面左侧的“信息填写说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设置个人登录密码(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遗忘了则不能登录)

8、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注册信息项,保存信息后,再点击“提交注册信息” 项,即网报成功。

9、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项。

10、打印表格。①确认填报申请信息无误后,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打印申请表”,按系统设置好的格式打印,然后按页码的顺序正反面复印在A3纸上,并在“本人签名”处签上本人姓名。②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填写并打印)。

11、阅读或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以备现场确认时查看)。

12、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项,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1现场确认时间:2011418日至20日下午500时止,申请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二)。联系电话:05788122601

3、现场确认范围:该确认点只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遂昌县的申请人员的申请。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的材料: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外)。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⑩与网报时上传的同底二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上交(还要用同样的2张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

五、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请于2011416日当天上午7时前,持与网报时上传的同底二寸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空腹到遂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表到体检中心领取。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认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测试时间为2011578日,测试地点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的相关信息另行公布在《遂昌教育网》公告通知栏中或通过手机发短信通知。

七、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80/人。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均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本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1710日前结束,逾期将不能进行认定。认定工作结束后发放证书。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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