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绩效评价自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中小学:
接省、市教育技术中心通知,全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已被省政府列为绩效评价重点抽查内容。为此,请各相关学校(2007-2009年书香校园工程配书学校)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自查工作。
学校根据省教育技术中心《书香校园绩效评价自查内容》(见附件1)进行自查,认真填写《浙江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绩效评价自查报告》(见附件2),同时附汇报材料(另建一个文档),汇报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建议等内容。《浙江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绩效评价自查报告》与汇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县电教馆,电子文档发至:zjsceduorg@163.com邮箱。联系人:郑菊媛,联系电话:615516 812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