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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校(园)方责任险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教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8-30 字体:

县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09年度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已到期,经研究,2010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继续投保校(园)方责任险和实习生责任险,现将有关投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保学校:县职业中专、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投保经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险保费为每生每年5元,职业中专学生实习责任险保费为每生每年20元。遂昌中学、县职业中专、遂昌二中、新世纪实验学校、王财贵经典诵读学校、各民办幼儿园投保费用由学校自筹,其余中小学、幼儿园投保费由县财政拨款支付。
  三、投保时间:投保日期自2010年9月1日零 时至2011年8月31日24 时止。
  四、有关投保事项
  1、各校按实填写在校生人数、实习生人数,学生名册、在校人数明细表和学校分类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10年9月3日前书面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报电教馆。电子文档发至:zjsceduorg@163.com信箱。
  2、学生名册分班填写,每班一张,村校、乡中心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填写,辅导小学单列填写。
  3、逾期没有将在校生、实习生名册上报的学校,届时不能投保,责任由校长承担。
  五、校(园)方责任险投保联系电话:615516 8124809
  六、为做好学校风险转移工作,便于今后理赔,如学校有学生出险,请在24小时内拨打95518或8123167(财保理赔员:徐辽凤)报案,同时向电教馆备案。

附件:1、2010年校方责任险投保统计表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试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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