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送审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送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每人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两篇送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具体要求是: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一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评选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等)。
2、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等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
3、凡不符合今年职评条件的对象的论文不予送审。
4、不收取送审论文鉴定费。
5、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杂志社评奖的论文不予承认,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承认。所有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录用稿不予承认。
6、送审论文须由学校初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不予提交。每篇论文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不留刊物名、单位名、姓名等痕迹)。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论文可以把封面和论文内容复印下来,用复印件代替原件,获奖论文的获奖证书原件也可以用证书复印件代替,但在复印件上要签上审核人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送审的论文按论文类别装袋。袋的封面用A4纸粘贴,写上县名、校名、姓名、论文类别、论文题目等。
8、送审论文等材料请于2010年7月2日前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制作,并发邮件到gch@zjscedu.org,逾期不予受理。
附:1、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